2020-4-20

事情過了兩三天,坊間只有一篇大陸佬法律專家提及「代表機構」的文章,但寫得十分渣。
==========================
(轉貼)

顧敏康:譴責議員是行使監督權
2020年4月20日

【明報文章】4月13日,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兩辦」)在接受媒體查詢時發表談話,譴責香港特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部分議員惡意「拉布」、採取「政治攬炒」。「兩辦」同時指出:這種惡意「拉布」行為,令人質疑是違反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不僅有負廣大選民的重託,也是對香港整體利益的肆意破壞。

面對「兩辦」的譴責,反對派反指「兩辦」違反《基本法》第22條之規定。本文認為,這是對法律條文的錯誤理解。根據「一國兩制」方針,中央對香港特區具有全面管治權,尤其是對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具有監督權力。

基本法第22條第1款的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此條規定的目的是非常清楚的,就是為了體現香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不允許中央其他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干預香港事務。但是,如果有人將此條理解為已經涵蓋「兩辦」,那就可能會錯意了。

正確理解基本法的本意

從文字看,「兩辦」屬於「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但從立法本意看,「兩辦」又不在其中,屬於中央履行全面管治權的特殊部門,這是有歷史根據的。

為了解決香港問題,中央在1978年成立了協助中央掌管港澳工作的「中央港澳小組」(2003年7月被「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替代)。1978年9月13日,國務院發文批准國務院港澳辦公室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中聯辦的前身是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成立於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的機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駐香港最高代表機構的身分履行中央賦予的各項職責。香港回歸祖國之後,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繼續作為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履行職責。港府於1999年7月2日在《政府憲報》上公布,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的機構之一。1999年12月28日,國務院第24次常務會議決定,將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

可見,「兩辦」均在基本法制定之前存在,只不過名字有所變化而已。「兩辦」角色與第22條下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其他部門完全不同。如果基本法第22條第1款的本意是要涵蓋「兩辦」,那就顯得非常滑稽了。更有一個佐證是基本法第13條第2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香港設立機構處理外交事務。」顯然,外交部也是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之一,但又不在基本法第22條規限之內。之所以有第13條第2款之規定,因為基本法制定者預期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於香港回歸祖國後成立。同理,如果基本法制定時新華社香港分社尚未成立,就一定會有專門條款作出相應規定,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出「一國兩制」方針。

基本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國家法律,對基本法的解讀不能僅以普通法的方法去理解,尤其不能機械理解。在外傭居港權一案中,原訟庭用純普通法的方法解釋基本法的有關條款,並且認為,根據以往判例,「通常居住」應解釋為「自願留下和以安頓為目的」,而外傭似乎已滿足了這個定義。相反,上訴庭認為,第一,基本法條文不應單從字面理解,而應該了解基本法原意。第二,社會普遍認為,外傭來港的目的是滿足市民對家庭傭工的需求,而非永久居港。終審法院2013年3月25日頒下判決,裁定外傭居港性質極具限制性,包括限制工種、限定居所和限時離境,且一開始已知來港目的並非定居,亦不得帶家屬,這些居住特質已遠離基本法「通常居住」範疇。

「兩辦」有權譴責不當行為

其實,「兩辦」設置目的就是代表中央政府行使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包括對香港高度自治權具有監督權,符合「一國兩制」的安排。「兩辦」譴責郭榮鏗和部分反對派議員,是其職責所在。事實非常清楚,郭榮鏗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時,故意與部分反對派議員拉布,致使內務委員會在約6個月的時間內無法選出主席,嚴重影響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其目的是為了阻止《國歌法》立法,是對國家主權象徵的國歌極不尊重,也違反了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所以,在事關「一國」主權利益上,「兩辦」譴責郭和部分反對派議員是合理合法的。

作者是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顧敏康]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INSAFE System
關閉

5 個回復

倒序瀏覽
admin 管理員 2023-11-26 16:34:36
沙發
INSAFE System
關閉
「兩辦不屬於所屬部門」事件﹕港澳辦&中聯辦應該這樣架構

顧敏康何許人也?文章開頭直落打三更。第一句就話﹕『從文字看,「兩辦」屬於「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錯了!

---港澳辦屬於中央政府(國務院)所屬部門,但只刊於「辦事機構」&派出機構」之列。
---在水牌上,中聯辦不屬於中央政府(國務院)所屬部門,明文為中央政府(國務院)「代表機構」。

---至於顧敏康的立法說,沒時間去研究了。粗見認為,22條既然訂立(多年前,實在未想好),根據此條文,港澳辦(as所屬部門)不應干預香港事務。但中聯辦(as欽差大臣)可以干預香港事務,中聯辦在境外只聽命於中央(實是港澳小組)。

---但兩辦在國內地位,港澳辦高半級。夏寶龍正職應是港澳小組第一副組長,兼任港澳辦主任(而不是正職)。港澳辦、港澳小組兩個牌子一個辦公室,夏寶龍坐班,韓正虛領。。

---駱惠寧不應該兼任港澳辦副主任,而要突出港澳小組組員身份,比夏寶龍低半級。返內地開會,駱是去港澳小組開會,受黨領導,不是受港澳辦領導(但夏高半級,可以指導他)。港澳辦(在內)是管政策,中聯辦(在港)是執行,尤如駐港特使。(外交公署則對外)

---在香港,不應該由港澳辦譴責郭榮鏘,而應由中聯辦代表中央出聲,塞反對派的口。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admin 管理員 2023-11-26 16:35:10
板凳
INSAFE System
關閉
評關乜哥@兩辦事件

有人叫我評下呢個關乜哥的說法、因為據說此阿哥似乎威過甄x港之流的國情專家,云。





中聯辦是否擁有監督權?| 19Apr2020

(1)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admin 管理員 2023-11-26 16:35:27
地板
INSAFE System
關閉
評關乜哥@兩辦事件﹕香港人唔識共產黨「聯絡」的的意思

聽到關乜哥講「聯絡」,不勝唏噓。香港人對大陸事物(含用語及習慣)真的隔膜得很。中聯辦成立了23年,竟不知其中「聯絡」的意思。多年前聽反華外國港蛆游x源話﹕「中聯辦只不過等於香港EO的級別及作用…」,令我吐血三升,馬上熄機!

今關乜哥娓娓道來中聯辦的「聯絡」工作,也令我嚇了一跳,如此國情專家!難道他沒有看過京劇《紅燈記》,裏面的地下聯絡員嗎?在共產黨的運作中,聯絡員縱使不是上級,但肯定是上級的代表(使者),請看以下資料﹕

---「江姐以川東臨委及下川東地委聯絡員的身份和丈夫一起奔赴鬥爭最前線…」
---「鄧力群曾是中共中央在新疆三區的聯絡員…」
---「毛遠新當毛澤東“聯絡員”---其實,這“聯絡員”比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重要得多。他,成了“最高指示”的“發布官”,而“最高指示”深刻地影響著中國的命運。…」

(2)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admin 管理員 2023-11-26 16:35:44
5#
INSAFE System
關閉
評關乜哥@兩辦事件﹕中聯辦的職能不提特區政府

大陸的用語幾蝦人,譬如小姐=妓女﹔自由主義是貶詞,散漫不守紀律的意思。近搞網站,知道了「ICP備䅁」一詞近20年,原來和「ICP認證」不一樣,而「ICP備䅁」亦有很多種…。

對中聯辦的說明中,聯絡不以單詞用,代以聯繫。是「聯絡辦公室」,相等於「聯絡員」。

究其實,中聯辦就是不明文的「欽命大臣」。正如湯家驊所講,多年來,中聯辦「自願」受22條所限(不是監管,湯家驊用錯詞),不會公開出聲懟香港,但不表示沒有監督(其實是監視)香港的權力。

講返關乜哥闡述中聯辦的職能,虧他還是一個老編輯,實在不太識閱讀資料。中聯辦五種職責中,頭四條都是泛泛之論,不重要。請看清楚,中聯辦的職能表中,沒有一點一句提及與特區政府的關係的。第五條最重要,但什麼也沒有說,但也可以是包含很多可能性。

中聯辦主要職能
1.聯繫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2.聯繫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香港的中資機構。
3.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聯繫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對內地的意見。
4.處理有關涉台事務。
5.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admin 管理員 2023-11-26 16:36:03
6#
INSAFE System
關閉
評關乜哥@兩辦事件﹕ 中聯辦代表中央監督香港

到現在,我們才發覺、中共十分古惑,在中聯辦針對特府的權責上,什麼也沒有講死。

關乜哥講錯咗,中聯辦既然不是中央政府(國務院)所屬部門,就不受22條所限。而在明文的職責條文上,什麼都沒有講死。到今天發圍,就不是另找藉口要監督香港。但確是突然新提兩辦的監督權(前有述,港澳辦不應介入)。中共的argument是,高度自治是授權於香港,故此有監督權。中聯辦是中央的代表,故此中聯辦擁有代表中央的監督權on香港。

中央擁有對香港的監督權,怎麼有欺騙呢?(1:46)關乜哥講乜?(你可以講中共突然粗暴起來,但不能說她欺騙)

關乜哥腦筋有點問題了,高度自治=授權於香港,怎會扯去﹕「無話授權俾中聯辦去監督…」!怎麼糊塗到說﹕「難道人人都成為管治者?難道中聯辦也成為管治者?」假如中聯辦代表中央,當然可以表達中央管治的意志!

關乜哥黃友上身、老懵懂。一般事務,中共點會懟(監督及出聲)你,依家郭乜乜係懟中央呀(攬炒及危及社會運行)!湯家驊說得對,另一方面是懟(監督及出聲)建制派議員及官員---你們對付不了這些反對派,中央就出手!

(4)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