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19
談「兩辦不是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和「中央有冇權干預香港事務」的爭抝及困擾
這個事件發展到第三天(19/04),在香港輿論界中,中共(中央)已陷於被動。
前提是中港雙方高度互相不信任。中央是面對「刁民」,香港人(暫時以反對派態度為主)是面對「侵略者」,死撐「自治」等如「中共完全不準或不可管轄香港事務--國防外交除外」(注)。
現實上,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幾廿年前的基本法係寫得比較含糊及不準確。中共初時又採取「香港不管」的政策,22條又寫上「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給香港人(刁民)抓到了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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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共的「自治區」是單一制(中央集權制)下,地方分權Decentralization的概念及做法,而不是分治的概念(如聯邦制),香港人(尤其是反對派們)搞錯晒。更不要說,高度自治係講到明不是全自治,即是說不是totally分權---國防外交唔使講,831之後甚至聲明對香港擁有全部管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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