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結果為目標」應為「以KPI為目標」
2022-07-14
真係大鄉里,前一陣子抨擊李家超的「以結果為目標」,
原來大陸早有OKR一詞的運用。
KPI耳熟能詳=(團隊用以追蹤專案和行動績效的一種方式)
而OKR則是=(實現遠大目標與抱負時所使用的架構)
以上是港譯,大陸譯法是﹕
KPI=是指关键绩效指标。
OKR=即目标与关键成果法。
李家超的「以結果為目標」應為「以KPI為目標」,
但應先將具體(各項)指標向市民解釋。
比方,樂慧寧的「最終消滅劏房」不是目標,也不是指標,而是一種虛無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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