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權威---守法Vs革命或暴亂
而,目前(2019)發生而還未結束的香港暴亂則複雜得多,不要說台灣朋友,很多人大概也不知道。
①抗爭方認為它是一場革命,但沒有一個人能夠說出真正的革命目的(推翻中共政權Or香港時代革命?逃犯條例已撤回,雙普選是後面加上去的)。抗爭方沒有(適當)論述、沒有組織(散修修、恐佈組織主導了)、沒有實力(目前是倚靠散寇式的暴力)。所以嚴格上來說這是一場反中國、反特區政府抗議情緒的發洩行動 。
②從一個存在的公民社會的角來說,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城市暴動(抗爭方一定不承認),革命的構成是相當薄弱的。而城市暴亂肯定是犯法行為。
③問題更是,除了一些KOL,抗爭方不當是一場革命,卻take it for granted在香港法制之下進行犯法行為(他們自稱為正義行動)。這不只是愚昧,而是錯亂了。所以我前面所寫一欄的內容是﹕《「反修改條例」風暴有感---傻革命vs守法的矛盾》。
④事實是,他們在自我革命的幻想下激烈犯法。大概不是不知,而是錯亂而愚昧,打馬虎眼地認為自己做的是「義行」。所以有人批評他們是中了「屍毒」,「香港人是傻的」,只能這樣子解釋。
⑤有人說,更嚴重的是,他們不是一般的犯法,而是發生了一些不人道、不文明、沒人性的暴亂犯法行為。香港人由此蒙汚,可能一二十年內都不能回復。這一點下篇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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